宠物零食属于多少类?
这个问题问得真是时候,昨天刚刚申报了一个宠物食品的商标,现在宠物食品的商标审核是严的很哪! 所以对这一块应该是比较了解的. 首先回答你,你的产品能不能称之为“零食”,这个要看你在包装上如何标注了... 如果真要较真起来,其实现在的宠物零食都可以称作主粮(我估计这么叫连卖肉的都笑)因为现在所有的宠物零食原料都是肉类或者动物内脏,而这些都是可以称为“粮食”的。 但一般我们都把含有肉类并且可以给犬猫当零食的食品统称为“零食”。 所以楼主的“肉干”应该算零食类的,但注意不能称为主粮! 接下来谈谈关于商标注册的事情,现在不管是申请什么类型的商标,要求都是越来越严格了。尤其最近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大力度整顿商标注册质量,很多明显属假的证据都被打了回来(比如所谓合同、授权书等等)。
如果你真的打算做这一行,建议你先做个检测,看你的配料表是否含肉类,如果含肉类,且可以拿得出来出口的证明(如出口报关单)就可以直接申请商标了;但如果您的配料表不含肉类或者说没有充足的理由证明您的产品含肉类,那你的商标申请肯定会被打回来的! 因为根据《商标法》第29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写并缴纳费用,经核准后,分别发给商标注册证。而第30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标志或需要的,应当提交变更申请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经核准公告后,予以变更。
另外,我想说的是如果你的产品真的打算出口,那么请一定要记住:产品一定要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因为我国的标准一般是满足国内生产需要而不是为了国外市场准备的。这一点千万要记住!否则即使申请了商标也会被打回来而且费用不予退还。 最后,祝你好运!